各部門、科室:
接山東大學通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關于焦慮障礙發病機制及臨床轉化研究重大項目2020年度項目指南已正式發布。本項目面向焦慮障礙臨床診斷和干預的重大需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應激事件引發焦慮障礙的風險因素,解析焦慮障礙多維度發病機制,篩選焦慮障礙客觀診斷標記和治療新靶標,建立焦慮障礙的早期預防、精確診斷和有效治療新策略。本重大項目的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人申請的直接費用預算不得超過2000萬元/項。本重大項目圍繞科學目標設置4個課題,并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采用無紙化申請,山東大學申請接收截止時間為5月20日上午8時。請擬申請人及時與醫院科研部聯系登記備案。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附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關于焦慮障礙發病機制及臨床轉化研究重大項目2020年度項目指南的通知
焦慮障礙是以過度擔憂、恐懼和不安等為主要臨床特征的一類常見精神障礙,是我國患病率最高的精神疾患,也是全球第六大致殘原因。然而目前全球范圍內對焦慮障礙的發病機制、精確診斷以及有效干預治療等均認知不足、重視不夠。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疾病分類系統ICD-11將焦慮障礙獨立分組,呼吁各方面更多重視。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凸顯的緊張、焦慮等心理健康問題,已得到廣泛關注。本項目旨在通過焦慮障礙發病機制及臨床轉化研究,為焦慮障礙的預防和診療新策略提供科學依據。
一、科學目標
面向焦慮障礙臨床診斷和干預的重大需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應激事件引發焦慮障礙的風險因素,解析焦慮障礙多維度發病機制,篩選焦慮障礙客觀診斷標記和治療新靶標,建立焦慮障礙的早期預防、精確診斷和有效治療新策略。
二、研究內容
(一)解析焦慮障礙發病機制。
結合焦慮障礙遺傳與環境等風險因素,創建焦慮障礙動物模型并建立完善的測試體系。利用在體腦成像、神經環路示蹤技術、單細胞組學等研究技術,系統研究焦慮障礙的分子和環路機制及其對機體神經-內分泌-免疫系統的影響,精準解析焦慮障礙的多維度發病機制。
(二)尋找焦慮障礙客觀標記。
突破傳統基于癥狀描述的焦慮障礙診斷方法,采用神經影像、神經生理生化等多種檢測及評估手段,篩選和鑒定用于焦慮障礙預測、識別和早期診斷的客觀標記。
(三)發現焦慮障礙治療新靶標。
以焦慮障礙多維發病機制為切入點,篩選焦慮障礙治療新靶標,研發新型靶向藥物,尋找有效干預手段,探討焦慮障礙早期干預治療新措施。
(四)制定焦慮障礙預防與診療新方案。
基于焦慮障礙的臨床特征和已知致病風險因素,在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的風險人群隊列中開展臨床轉化研究,構建焦慮障礙人群預測模型,制定科學防治措施,建立焦慮障礙早期預防、精確診斷和有效治療策略。
三、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重大項目或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申請要求。
1.本重大項目的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申請人申請的直接費用預算不得超過2000萬元/項。
3.本重大項目圍繞科學目標設置4個課題,并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重大項目只受理整體申請,項目申請人應當是其中1個課題的申請人。每個課題需圍繞“焦慮障礙發病機制及臨床轉化研究”這一項目主題開展創新性的系統研究,課題間應有緊密的有機聯系。
每個課題的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重大項目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數量合計不得超過5個。
(三)限項申請規定。
1.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項目。上一年度獲得重大項目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申請人申請重大項目。
2.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的限制規定。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2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主要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原創探索計劃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專項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應急管理項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研究項目、專項項目中的科技活動項目除外]。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作為主要參與者正在承擔的2019年(含)以前批準資助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2020年(含)以后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批準(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
(2)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數合計限為1項;在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與項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為主要參與者申請或者承擔各類型項目數量不限。晉升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后,原來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原來作為主要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項目不計入。
3.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的部分項目類型的特殊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
(2)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骨干成員)在結題前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重大項目。
(3)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獲得資助后,項目負責人在準予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重大項目。
(4)原創探索計劃項目從預申請開始直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獲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
(四)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填寫重大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時,應當根據要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和研究內容,選擇科學問題屬性,并在申請書中闡明選擇該科學問題屬性的理由。申請項目具有多重科學問題屬性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最相符、最側重、最能體現申請項目特點的一類科學問題屬性。
1.本重大項目采用無紙化申請。2020年度項目申請接收截止時間為5月20日16時。我校申請接收截止時間為5月20日上午8時。
2.重大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陸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所在院系科研秘書申請開戶,由院系科研秘書審核后建立賬號。開設系統賬戶時,須嚴格審核申請人身份,一旦出現問題,院系負有審核責任),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3)重大項目的項目申請人應在信息系統中首先填寫“項目申請書”,然后給該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賦予課題的申請權限,未經賦權的課題申請人將無法提交申請。
(4)申請書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附注說明選擇“焦慮障礙發病機制及臨床轉化研究”,申請代碼1選擇H09,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5)申請人應當按照重大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所申請重大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應避免同一研究內容在不同資助機構申請的情況。
項目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只填寫各課題申請人相關信息;簽字和蓋章頁中依托單位公章應加蓋項目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合作研究單位公章應加蓋課題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
課題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包括課題所有主要成員相關信息。簽字和蓋章頁中依托單位公章,應加蓋課題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簽字和蓋章頁中合作研究單位公章,若已經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應加蓋依托單位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應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6)重大項目實行成本補償的資助方式,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建議資助項目進行資金預算專項評審。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科教〔2016〕19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金發財〔2019〕31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成本補償)》《預算說明書(成本補償)》《合作研究資金預算明細表(成本補償)》《設備費預算明細表(成本補償)》《測試化驗加工費預算明細表(成本補償)》《勞務費預算明細表(成本補償)》。
(7)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應當通過各自的依托單位提交。其中課題申請書必須先于項目申請書提交,項目申請書待全部課題申請書提交完畢并確認生成項目總預算表無誤后再行提交。
3.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項目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0年5月20日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4.本重大項目咨詢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醫學科學部
聯系電話:010-62327199